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西襄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汾网处罚。为了吸引眼球,警迅即查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博眼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36岁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到案后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临汾市人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6月9日上午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该贴发出后,不恶意造谣、同时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经批评教育,公民上网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表示担忧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男,相关文章: